扬子晚报网6月8日讯(通讯员 张景梅 记者 范木晓子) “警察同志,不好了,我的车被偷了。”6月7日下午,盐城市响水县公安局南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陈女士报警,称自己在王集社区做核酸时,放在路边的电动车被偷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对现场周边进行走访调查,初步判断这应该不是一起盗窃案件,有可能是被人推错了。
民警通过调取监测点沿途视频监控,发现是一名五十多岁的男子将电动车骑走,最终在南河街头消失。民警请来当地干部对视频进行辩认,确定该男子就是王集村村民杨某,并提供了家庭住址。
随后,民警来到杨某家中,一眼就看到停放在院中的电动车,于是,民警不动声色地对杨某进行了询问。杨某称在家中晒麦子,以为是邻居车没电了,把他的电动车换走了,因为此前也发生过相似的事,也没太在意。“我还在纳闷是谁把我的电动车骑走了,也不和我说一声。”
明白民警的来意后,杨某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在做完核酸后,把别人的车错骑回家了。
经过民警的多方核实,证实了杨某的说辞,而王集社区核酸检测点确实还遗留一辆电动车。看到失而复得的电动车,陈女士和杨某均对民警的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
民警送回杨某的车
校对 李海慧
编辑 : 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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