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发表的真实体验却被‘网友’无故举报攻击?”“好评如潮的产品到货后却让你大跌眼镜!”昨天上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诉杨某某、某传媒公司、某网络公司、某科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2021年至2022年5月,被告人杨某某利用其注册的3家公司,招募数量庞大的兼职人员充当“网络水军”,并通过操纵“网络水军”“养号”等方式,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
比如,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对客户指定的影视作品、网络视频、游戏作品、商品的宣发等进行正面点赞、转发、评论,或是通过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等方式删帖,来降低特定作品、商品的负面信息热度。
据滨江区检察院调查统计,杨某某及其公司共“养号”1200余个,完成“转赞评”“直发”任务24万余条,任务金额合计896万余元;完成“投诉举报”任务1200余条,任务金额合计19万余元。
经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其宣发或删除的信息均非网络用户的真实体验,却达到虚增客户指定作品或产品的影响力、曝光度、好评度,随意控制正当差评的负面影响等作用,破坏健康、良性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环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规定,属于破坏网络信息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当庭判令四被告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注销“网络水军”的虚假账号1200余个,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00万元。
庭审过程中,滨江区检察院出示了“水军”任务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并结合案件事实、危害结果、法律责任等对杨某某等被告进行法庭教育。现场,四被告明确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向社会公众致歉,并愿意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每一个键入的文字,每一次点击的传播,都应受到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对流量造假与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和法律制裁。”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陈增宝表示,通过此次判决要求被告将所有涉及虚假信息传播的网络账号注销,确保信息传播的每一道闸门被牢固把关,同时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此外,杨某某及某传媒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提供删帖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已于去年被刑事判决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其公司被判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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